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黃青真
稱霸東南亞的外賣外送平台Grab 申請併購Foodpanda 一案,公平會即將在10月27 日公告結果。我們基於捍衛台灣數位主權、個資及經濟安全等因素,堅決反對此併購案,希望公平會能正視將此案駁回。
2024年公平交易委員會為避免壟斷,維護市場競爭保障消費者、合作店家及外送員三方的權益,決議禁止Uber Eats併購foodpanda案。由於Uber是Grab集團最大的股東,持股約13.5%,則本案市場壟斷之疑慮完全沒有消除以外,還導入更嚴重的國安問題。原因是Grab 十多年來與眾多中資公司既深且廣的投資及技術合作,結成千絲萬縷的關係。例如:
- 2015 年「滴滴」和中國主權財富基金「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投資Grab。
- Grab 對中資公司包括WeRide(文遠知行)及中國自動駕駛 AI 公司Momenta 進行戰略投資。
- 2018 年更與中國「平安好醫生」合資推出結合AI、身份資料、醫療資料及支付整合的系統。
- 在技術合作方面,除了華為花瓣地圖外,Grab 與比亞迪、廣汽的電動車系統整合、與螞蟻集團支付寶AliPay 2016 年起合作跨境支付,2023 年更深化合作為支付及叫車系統Alipay+ Voyager。
以上資訊顯示,此併購案將導致中國藉由Grab 掌握我國各種數據資料,不僅危及國人個資隱私,更奉送國土資訊、民眾消費、移動及商業行為數據。這些珍貴的數據將成為中國掌控台灣社會及地理動脈的重要依據,嚴重危及國家安全。Grab 進入台灣可能造成的嚴重負面影響,至少包括:
- Grab進入台灣,其所收集的即時台灣地圖恐被輸至中國,嚴重危及我國家安全。透過數萬名在大街小巷穿梭的外送員GPS 收集海量即時定位及影像,將使GrabMap擁有最在地、最即時、最細緻、3D 的「活」數據。由於GrabMap 與中國華為的花瓣地圖Petal Maps 技術合作,華為受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第7 條與第14 條)』有義務配合中國政府收集數據。
- 台灣民眾個資、消費行為以及商家數據等資訊儲存境外,難以確保隱私權,並危及國安及經濟安全。Grab 雖宣稱與華為之合作不涵蓋台灣,台灣用戶資料儲存於新加坡。然而,資料一旦在境外,個資法第廿二條的行政檢查權即失去直接強制力,台灣政府難以查核這些資訊是否有再流往第三地、外洩、甚至是否有被他方取得進行分析或再利用。且Grab已有不良紀錄,在新加坡曾多次違反個資規範,外洩用戶帳戶餘額、車牌與住址。一旦Grab 成功併購Foodpanda,600 萬消費者個資、消費內容、位置及時間移動等資訊,以及十萬家餐飲業訂單、交易與商家資料及其經濟活動數據之安全將難以確保。
- 台灣將喪失數位主權:AI快速發展的當下,世界各國都密切注意數位資料主權的重要性。韓國自2007 年開始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Google 將高精度地圖資料傳往海外,堅持使用韓國本土的地圖,直至2026 年才有條件局部放寬。歐盟及美國也對資料數據的輸出進行管制。Grab 一再強調可以為台灣零售業帶來AI技術以強化商家銷售能力,台灣做為科技大國,AI 軟體業的發展關係數位主權,政府更應扶植台灣廠商以保護台灣數位資訊。
綜上,我們認為此案所造成的「非經濟性不利益」,亦即對國人個資保護、國土資訊安全、數位主權等皆將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已經遠遠超過此案對台灣的經濟利益。因此,公平會應以公平法第十三條「如其結合,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者,主管機關不得禁止其結合。」予以駁回。
【台灣教授協會新聞稿】
與中資關係密切的東南亞外賣外送平台Grab申請併購Foodpanda一案,引發台灣社會各界的關注及反對,台灣國家聯盟、台灣教授協會以及台灣教師聯盟偕同資政姚嘉文、吳樹民、前國防部長蔡明憲等,基於關心台灣數位主權、個資及經濟安全等,認為此併購案造成的「非經濟性不利益」已明顯遠大於整體經濟利益,共同連署反對此併購案,希望公平會能正視將此案駁回。
發起連署的台灣教授協會及台灣國家聯盟,包括台教會理事長薛化元、台灣國家聯盟理事長李慧生、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潘威佑、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多位學者蔣為文、陳月妙、許文堂、林呈欣、陳進金、楊德源、黃青真等多人連署。
本連署指出,Grab公司長期來與眾多中資公司即深且廣的投資及合作,包括:2015年「滴滴」和中國主權財富基金「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投資Grab。隨後,Grab對中資公司包括WeRide(文遠知行)及中國自動駕駛 AI 公司Momenta進行戰略投資,2018 年更與中國「平安好醫生」合資推出結合AI、身份資料、醫療資料及支付整合的系統。在技術合作方面,除了華為花瓣地圖外,Grab與比亞迪、廣汽的電動車系統整合、與螞蟻集團AliPay 2016年起合作跨境支付,2023年更深化合作為支付及叫車系統Alipay+ Voyager。
本連署案表示,在Grab與中資千絲萬縷的關係下,連署人及團體擔心,此併購案將導致中國藉由Grab掌握我國各種數據資料,不僅危及國人個資隱私,更奉送國土資訊、民眾消費、移動及商業行為數據。這些珍貴的數據將成為中國掌控台灣社會及地理動脈的重要依據,嚴重危及國家安全。
本連署案認為,Grab進入台灣可能造成的重大影響,包括:
一、Grab地圖與中國華為花瓣地圖技術合作恐危及我國家安全:
Grab透過數萬名在大街小巷穿梭的外送員GPS收集海量即時定位及影像,和Google地圖不可同比,擁有最在地、最即時、最細緻、3D的「活」數據。而Grab Map目前與華為的花瓣地圖Petal Maps技術合作。眾所週知,中國公司皆受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第7條與第14 條),有義務配合政府收集數據。Grab所收集的即時台灣地圖被輸至中國嚴重危及我國家安全。
二、台灣民眾個資、消費行為以及商家數據等資訊儲存境外,難以確保不被不當使用,亦危及國安及經濟安全。
Grab雖聲明與華為之合作不涵蓋台灣,台灣用戶資料儲存於新加坡。然而,資料一旦在境外,個資法第廿二條的行政檢查權即失去直接強制力,台灣政府難以查核這些資訊是否有再流往第三地、外洩、甚至是否有被他方取得進行分析或再利用。而Grab過往紀錄不良,在新加坡曾多次違反個資規範,外洩用戶帳戶餘額、車牌與住址。
一旦Grab成功併購,600萬消費者個資、消費內容、位置及時間移動等資訊,以及十萬家餐飲業訂單、交易與商家資料及其經濟活動數據之安全將難以確保。
三、台灣將喪失數位主權:
當世界各國都注意到AI快速發展中,一國的數位資料主權的重要性。韓國自2007年開始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Google將高精度地圖資料傳往海外,堅持使用韓國本土的地圖,直至2026年才有條件局部放寬。歐盟及美國也對資料數據的輸出進行管制。Grab一再強調可以為台灣零售業帶來AI技術以強化商家銷售能力,台灣做為科技大國,AI軟體業的發展關係數位主權,政府更應扶植台灣廠商以保護台灣數位資訊。
基於上述的因素,本連署案指出,此案所造成的「非經濟性不利益」,包括對國人個資保護、國土資訊安全、數位主權等皆將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已經遠遠超過任何潛在經濟利益。因此,公平會應本於職責,以「公平交易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對於事業結合之申報,如其結合,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者,主管機關不得禁止其結合。」正視本案對國家安全及競爭秩序的嚴重危害,正式駁回此項併購申請。
連署連結:按此。
2026年10月12日公平會前反對Grab 併購Foodpanda記者會聲明
【台灣國家聯盟】籲政府將Grab併購foodpanda案升級為國安風險審查 ──巷弄、軌跡、影像不容送進敵國資料庫
發起單位: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國家聯盟
稱霸東南亞的外賣外送平台 Grab 申請併購 Foodpanda 一案,公平交易委員會即將在 10 月 27 日公告審查結果。我們基於關心台灣數位主權、國人個資及整體經濟與國家安全,強烈反對此項併購案,呼籲公平會依法予以駁回!
連署連結:按此。
稱霸東南亞的外賣外送平台Grab 申請併購Foodpanda 一案,公平會即將在10月27 日公告結果。我們基於關心台灣數位主權、個資及經濟安全等因素,反對
此併購案,希望公平會能正視將此案駁回。
首先我們必須指出,Grab 公司長期來與眾多中資公司即深且廣的投資及合作,包括:2015 年「滴滴」和中國主權財富基金「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投資Grab。隨後,Grab 對中資公司包括WeRide(文遠知行)及中國自動駕駛 AI 公司Momenta 進行戰略投資,2018 年更與中國「平安好醫生」合資推出結合AI、身份資料、醫療資料及支付整合的系統。在技術合作方面,除了華為花瓣地圖外,Grab 與比亞迪、廣汽的電動車系統整合、與螞蟻集團AliPay 2016 年起合作跨境支付,2023 年更深化合作為支付及叫車系統Alipay+ Voyager。在Grab 與中資千絲萬縷的關係下,我們不得不擔心,此併購案將導致中國藉由Grab 掌握我國各種數據資料,不僅危及國人個資隱私,更奉送國土資訊、民眾消費、移動及商業行為數據。這些珍貴的數據將成為中國掌控台灣社會及地理動脈的重要依據,嚴重危及國家安全。Grab 進入台灣可能造成什麼影響?
一、 Grab 地圖與中國華為花瓣地圖技術合作恐危及我國家安全:
Grab 透過數萬名在大街小巷穿梭的外送員GPS 收集海量即時定位及影像,和GoggleMap 不可同比,擁有最在地、最即時、最細緻、3D 的「活」數據。而GrabMap 目前與華為的花瓣地圖Petal Maps 技術合作。眾所週知,中國公司皆受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第7 條與第14條),有義務配合政府收集數據。Grab 所收集的即時台灣地圖被輸至中國嚴重危及我國家安全。
二、 台灣民眾個資、消費行為以及商家數據等資訊儲存境外,難以確保不外不當使用,亦危及國安及經濟安全。Grab 雖聲明與華為之合作不涵蓋台灣,台灣用戶資料儲存於新加坡。然而,資料一旦在境外,個資法第廿二條的行政檢查權即失去直接強制力,台灣政府難以查核這些資訊是否有再流往第三地、外洩、甚至是否有被他方取得進行分析或再利用。而Grab 就紀錄不良,在新加坡曾多次違反個資規範,外洩用戶帳戶餘額、車牌與住址。
一旦Grab 成功併購,600 萬消費者個資、消費內容、位置及時間移動等資訊,以及十萬家餐飲業訂單、交易與商家資料及其經濟活動數據之安全將難以確保。
三、 台灣將喪失數位主權:
當世界各國都注意到AI 快速發展中,一國的數位資料主權的重要性。韓國自2007 年開始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Google 將高精度地圖資料傳往海外,堅持使用韓國本土的地圖,直至2026 年才有條件局部放寬。歐盟及美國也對資料數據的輸出進行管制。Grab 一再強調可以為台灣零售業帶來AI技術以強化商家銷售能力,台灣做為科技大國,AI 軟體業的發展關係數位主權,政府更應扶植台灣廠商以保護台灣數位資訊。
基於上述的因素,我們認為此案所造成的「非經濟性不利益」,亦即對國人個資保護、國土資訊安全、數位主權等皆將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已經遠遠超過此案對台灣的經濟利益。因此,公平會應以公平法第十三條「如其結合,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者,主管機關不得禁止其結合。」予以駁回
總公司位於新加坡的Grab(Grab Holdings Limited)擬以6億美元(約新台幣180億元)現金收購台灣Foodpanda,這項合併案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議期限僅至10月27日。台灣國家聯盟聯合姚嘉文、吳樹民等總統府資政、台灣國家聯盟理事長李慧生、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薛化元教授、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潘威佑、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等社會賢達共同連署,嚴正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與經濟部,立即將本案升級為「涉及國家安全風險」的審查層級。
這不只是外送市場的商業併購,而是600萬名消費者、10萬家餐飲業者的交易資料,連同城市巷弄、大樓出入口等空間資訊,是否流向不受台灣監督的境外體系的重大問題。
數據不會說謊:Grab自研的GrabMaps公開資訊揭露,每秒可採集80萬個GPS點,累積軌跡逾440億公里,外送過程更可蒐集捷徑、巷弄與大樓出入口影像。Grab於2025年6月與華為Petal Maps簽署合作備忘錄,涵蓋高精度測繪與360度街景;其北京研發中心早在2016年設立,人數逾400人。Grab稱資料皆存於新加坡,但核心演算法、原始碼與資料層如何隔離,至今沒有可供第三方查核的技術說明。
中國《國家情報法》第7條明定,任何組織與公民均有義務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當資料通道在技術架構上成形,光靠一紙契約承諾,如何擋得住?
政府並非沒有警覺。國安局6月於立法院公聽會已指出本案牽涉資安、國安的複雜利益關係;公平會7月延長審議,理由卻仍限縮於雙占結構與Uber股權連結;8月面對民團陳情,也僅重申「沒有預設立場」。國安疑慮已被提出,審查框架卻遲遲沒有跟上,這是失職。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2024年12月25日依《公平交易法》裁定禁止Uber Eats與Foodpanda的併購結合案,今日更應守住標準。Grab過去在菲律賓違反附加條件的紀錄,也證明「附條件通過」難以保障公共利益。
我們提出三項訴求:
一、公平交易委員會應邀集國安局、數發部、經濟部投審司,就Grab的資料流向、技術隔
離與華為合作進行跨部會國安評估;
二、經濟部應立即啟動資安與國安審查機制,不得缺席。
三、在國安風險釐清前,否准本案。
城市軌跡與家門口影像,是國民的隱私,也是國家的安全縱深。不能讓商業併購成為資料外流的後門。
【連署單位】
總統府資政 姚嘉文
總統府資政 吳樹民
台灣國家聯盟 理事長 李慧生
台灣教授協會 會長 薛化元
台灣教師聯盟 理事長 潘威佑
台灣基進黨 主席 王興煥
【台灣國家聯盟新聞稿 2026/10/8】
10月10日不是台灣國慶日
台灣國家聯盟今日決策會議討論表示,10月10日是1911年中國武昌起義的紀念日,不是什麼國慶日,屬於中國的歷史,更非台灣的國慶日。本聯盟所屬單位經討論決議:不出席、不背書。聯盟並提出質問:中國人推翻清朝的革命紀念日,為什麼會成為台灣的生日?政府年復一年在10月10日慶祝,等於年復一年默認一套不屬於台灣的敘事。
國慶日不只是舉國歡騰、施放煙火的日子,更是國家定位的宣示。選擇哪一天作為國家的生日,就是在向世界說明「我們是誰」。政府若繼續以10月10日為國慶,就無法擺脫「舊日蔣政權的中華民國」框架,也無法向國際社會清楚說明:台灣是一個以本土為根基的主權國家。
台灣國家聯盟決策會議表示:今日的民主外衣之下,仍包裹著蔣介石遺留的威權殖民架構,這個架構必須改變、台灣必須重生。確定自己的國慶,無須妄自菲薄,依循外來政權的不當觀念。 為此,本聯盟呼籲:
- 政府應正視歷史與國際法事實,公開討論台灣國慶日的正確敘事與合理日期。
- 社會各界不再把10月10日視為理所當然,重新思考這個日子與台灣人民的關係。
- 全體台灣人共同提出適合台灣的論述與行動,建立屬於台灣自己的國家記憶。
台灣國家聯盟認為,台灣是一個新的國家,要有自己的立場、自己的歷史!
【台灣國家聯盟新聞稿 2026/10/7】
發起單位: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國家聯盟
稱霸東南亞的外賣外送平台 Grab 申請併購 Foodpanda 一案,公平交易委員會即將在 10 月 27 日公告審查結果。我們基於關心台灣數位主權、國人個資及整體經濟與國家安全,強烈反對此項併購案,呼籲公平會依法予以駁回!
連署連結:按此。
稱霸東南亞的外賣外送平台Grab 申請併購Foodpanda 一案,公平會即將在10
月27 日公告結果。我們基於關心台灣數位主權、個資及經濟安全等因素,反對
此併購案,希望公平會能正視將此案駁回。
首先我們必須指出,Grab 公司長期來與眾多中資公司即深且廣的投資及合作,
包括:2015 年「滴滴」和中國主權財富基金「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投資
Grab。隨後,Grab 對中資公司包括WeRide(文遠知行)及中國自動駕駛 AI 公
司Momenta 進行戰略投資,2018 年更與中國「平安好醫生」合資推出結合
AI、身份資料、醫療資料及支付整合的系統。在技術合作方面,除了華為花瓣
地圖外,Grab 與比亞迪、廣汽的電動車系統整合、與螞蟻集團AliPay 2016 年起
合作跨境支付,2023 年更深化合作為支付及叫車系統Alipay+ Voyager。
在Grab 與中資千絲萬縷的關係下,我們不得不擔心,此併購案將導致中國藉由
Grab 掌握我國各種數據資料,不僅危及國人個資隱私,更奉送國土資訊、民眾
消費、移動及商業行為數據。這些珍貴的數據將成為中國掌控台灣社會及地理
動脈的重要依據,嚴重危及國家安全。
Grab 進入台灣可能造成什麼影響?
一、 Grab 地圖與中國華為花瓣地圖技術合作恐危及我國家安全:
Grab 透過數萬名在大街小巷穿梭的外送員GPS 收集海量即時定位及影像,
和GoggleMap 不可同比,擁有最在地、最即時、最細緻、3D 的「活」數
據。而,GrabMap 目前與華為的花瓣地圖Petal Maps 技術合作。眾所週
知,中國公司皆受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第7 條與第14
條),有義務配合政府收集數據。Grab 所收集的即時台灣地圖被輸至中國
嚴重危及我國家安全。
二、 台灣民眾個資、消費行為以及商家數據等資訊儲存境外,難以確保不
外不當使用,亦危及國安及經濟安全。
Grab 雖聲明與華為之合作不涵蓋台灣,台灣用戶資料儲存於新加坡。然
而,資料一旦在境外,個資法第廿二條的行政檢查權即失去直接強制力,
台灣政府難以查核這些資訊是否有再流往第三地、外洩、甚至是否有被他
方取得進行分析或再利用。而Grab 就紀錄不良,在新加坡曾多次違反個資
規範,外洩用戶帳戶餘額、車牌與住址。
一旦Grab 成功併購,600 萬消費者個資、消費內容、位置及時間移動等資
訊,以及十萬家餐飲業訂單、交易與商家資料及其經濟活動數據之安全將
難以確保。
三、 台灣將喪失數位主權:
當世界各國都注意到AI 快速發展中,一國的數位資料主權的重要性。韓國
自2007 年開始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Google 將高精度地圖資料傳往海
外,堅持使用韓國本土的地圖,直至2026 年才有條件局部放寬。歐盟及美
國也對資料數據的輸出進行管制。Grab 一再強調可以為台灣零售業帶來AI
技術以強化商家銷售能力,台灣做為科技大國,AI 軟體業的發展關係數位
主權,政府更應扶植台灣廠商以保護台灣數位資訊。
基於上述的因素,我們認為此案所造成的「非經濟性不利益」,亦即對國人
個資保護、國土資訊安全、數位主權等皆將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已經遠遠
超過此案對台灣的經濟利益。因此,公平會應以公平法第十三條「如其結
合,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者,主管機關不得禁止其結
合。」予以駁回。
周怡齡、陳方隅兩位青年學者榮膺殊榮 發起人莊萬壽教授疾呼以行動守護台灣
台灣教授協會於2026年9月20日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舉辦2026年第六屆《新世代台灣精神獎》頒獎典禮,由歷史學者周怡齡教授與政治學者陳方隅教授共同榮獲殊榮。本獎項由台教會前會長莊萬壽教授倡議設立,林慧瑜教授共同發起,宗旨為彰顯台灣主體性的國民意識,培植新世代公共論述與文化批判能力,以具體行動鞏固台灣的民主自由與國家安全。
發起人莊萬壽教授在病榻中,呼籲社會各界,「台灣精神」絕非抽象口號,而是涵蓋三大核心基石:培養理性與正義的現代公民、扎根並積累台灣歷史記憶,以及堅定建立國家認同與保家衛國意識。面對當前國際地緣政治角力、認知作戰與內部認同分化等嚴峻挑戰,莊教授沈痛呼籲政府與社會各界切勿麻木懈怠,知識分子更須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將理念轉化為守護家園的具體實踐。
本屆兩位獲獎學者在各自專業領域中展現了深厚影響力:
周怡齡博士專研西方憲政史,長期於公眾領域推廣台灣文化與主體性。其共同著作Revolutionary Taiwan: Making Nationhood in a Changing World Order等專書,深刻論證台灣民主化是一場重塑國民身分認同的革命歷程,在國際學術舞台為台灣發出響亮聲音。
陳方隅博士長期投身學術普及與公共論述,共同主持「菜市場政治學」與「美國台灣觀測站」等倡議平台,並曾獲第十屆廖述宗教授紀念獎「青年貢獻獎」。他不僅勇於對抗親中逆流與「疑美論」操作,更透過公共書寫以及教育工作尋求共同體的穩健,並持續追求國家正常化。
台教會指出,兩位得獎者充分彰顯了新世代學者不畏壓力、堅持對話的實踐精神。當天接續舉辦「民主鞏固的轉型工程與歷史評價」學術研討會,由青年學者與教授對話,彰顯台灣精神的延續與傳承。台灣教授協會將持續結合海內外學術力量,為青年研究者搭建公共發聲的後盾,共同朝向國家正常化的民主願景穩健前行。








